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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 2024-06-28
哈密专业财务代办浅析哪种**无法作废
(一)增值税电子**开具后不能作废。
纳税人开具电子**后,如发生销货退回、开票有误、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**。
(二)成品油专用**开具后不能作废。
开具成品油专用**后,发生销货退回、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,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**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