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密专业财务代办浅析哪种**无法作废
(一)增值税电子**开具后不能作废。
纳税人开具电子**后,如发生销货退回、开票有误、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**。
(二)成品油专用**开具后不能作废。
开具成品油专用**后,发生销货退回、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,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**。
上一条:哈密代办营业执照
下一条:哈密建筑资质代办
【扫码关注我们】